大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罪
法律主观性:
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维权:1。股份回购请求权。当大股东通过其持股比例控制公司决策机构,决定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决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转移公司主要财产等。,反对的小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其股权的权利。第二,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机关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而公司内部相关机构或人员不能或迟缓起诉和追究其责任时,为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小股东可以代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上述人员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性: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动记录。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无需股东大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