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经母公司股东会批准。其次,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审查,并提交相关文件。那么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呢?
1.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其设立条件应与其他独立法人相同,但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和联系,使得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必然不同于一般法人组织。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由母公司股东会通过;其次,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以下文件:
1.母公司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建立子公司的过程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经营场所证明等。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委任书(委托书)。
4.总公司授予证书。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且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应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加盖登记机关的钻石印章)。
8.公司向分支机构拨付资金数额的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当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