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证券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设立证券公司的条件: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公司章程;2.主要股东持续盈利,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5.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6.有合格的营业场所和业务设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公司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

(五)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六)具有合格的营业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条件。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从事证券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