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信」是什么意思?

联名信又称“信访信”,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称信访人)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以书面信函的形式向有关行政机关和信访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的行为。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或者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周围非法聚集,围堵或者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或者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品和管制装置;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逗留、闹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通、胁迫、以财物诱导他人,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借机以信访名义敛财的;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扩展数据:

请愿信格式:

1,开始:

顶框写受理机关名称,你要明白,掌握受理机关的行政职能,依法应当由同级或者上一级行政部门办理。

该机构提议。即使信访人向最高一级机关提出,有关机关也应当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转送或者依法移交有权处理的机关。不要寄一封以上的信,也不要寄到本机构管理权限之外的地方。如果不能确定行政机关,可以张贴到信访办。

介绍投诉人自身的自然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等。如果是联名信,要署名两位上访者的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和代表人数。

2.文本:

根据《信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应当客观、真实地进行信访,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其生产生活存在困难和问题,从而获得信访救助。

为便于行政机关确认信访人提出的事项应当由信访人救助,信访人应当如实提供材料,反映真实情况。

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陈述,一定要客观地表达其本来面目,怎么写就怎么写,一字不差,不加任何艺术处理或修辞,更不要“任意揣测”,刻意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描述;说说是什么程度,不要添油加醋,神秘化,也不要随意编造,吓唬人。

提供的材料和反映的情况不准确,会影响请愿权行使的合法性。其次,为信访权力的实现制造障碍,导致机关的审查处理受到不应有的阻碍,增加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成本,最终损害信访人的利益。

投诉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记下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情况、主要问题、具体利益受损情况等。按照投诉发生的先后顺序。这些内容要尽量写得详细,要把你要反映的关键事实说清楚,做到言简意赅。

3.最后:

写投诉人的诉求,也就是要求解决什么问题,还有我的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这样便于受理机构和受理机构与写信人沟通。如果是联名信,应该由每个请愿者本人签名。只注明人数的多人联名信,应包括两位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且必须本人签名才是有效的签名信。

我的签名表明我对请愿信的内容负有法律责任。需要随函提交与信访事项有关的确认材料或照片的,应当在函末写明相关确认材料的名称和份数。所附确认材料最好是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管,在受理机关调查取证时提供。

信访信件写好后,应当用邮局统一印制的有效信封邮寄。封面应当按照格式要求填写邮政编码,并写明邮寄单位或者收件人的名称、信访人的工作单位或者家庭住址。

百度百科-请愿信

百度百科-信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