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利弊

分支机构是指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以及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组织。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也没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只能在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

子公司是指其股份被另一家公司控制或根据协议被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和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自己的全部财产,拥有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和从事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1.以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入一个国家的市场有两个主要优势:

1.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标市场的日常经营活动,确保有价值的技术、工艺和其他无形资产留在子公司。这种完全控制的方式还可以减少其他竞争对手获得公司竞争优势的机会,尤其是当公司以技术为竞争优势时,这一点尤为重要。

此外,经理可以保持对子公司的产量和价格的完全控制。不同于授权和特许经营,子公司创造的所有利润也必须上交母公司。

2.如果公司想协调旗下所有子公司的活动,全资子公司将是一个非常好的进入模式。从全球战略的角度来看,公司可以把每个国家的市场看作是相互联系的全球市场的一部分。因此,拥有对全资子公司的完全控制权,对追求全球战略的公司管理者更有吸引力。

全资子公司也有两个重要的缺陷:

1.这种方法可能要花很多钱,公司必须在内部或者在金融市场上融资才能获得资金。然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往往很难获得足够的资金。一般来说,只有大型企业才有能力建立国际全资子公司。

但是,一个国家定居海外的公民可能会发现,他们独特的知识和能力是他们的重要优势(在海外建立的国际子公司非常需要这样的人才)。

2.由于设立全资子公司需要占用公司大量资源,公司面临的风险可能较高。风险的来源之一是目标市场的政治或社会不确定性或不稳定性。这种风险严重时可能会威胁到公司的物质财产和人身安全。

全资子公司的所有者也可能要承担消费者拒绝购买该公司产品所带来的所有风险。当然,只要在进入目标市场之前充分了解目标市场的消费者,母公司就可以降低这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