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和监事的区别

法律分析:1。产生方式不同:监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任命。2.职权范围不同: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在实践中,它们一般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来规定。监事行使《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与他们的职权范围相比,他们有着相同的侧重点。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的执行和管理,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其人员的监督和监管。3.构成不同: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除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外,其他事项可由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要的监督机构,是股东会领导下的内设机构,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行政管理制度实施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和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