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标准

公司上市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上市的标准如下: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开业时间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

4.面值65,438+0,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65,438+0,000元,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5.公司股本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比例超过65,438+05%;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是指公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一种股份有限公司,除了被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外,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我国《公司法》第157、158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予以终止上市:

(1)公司总股本、股权分布等。已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且不能在限期内淘汰的。

(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者在财务会计报告上作虚假记载,经查后果严重的。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果严重的。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逾期未消除。

(五)公司解散、被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

终止上市意味着失去在交易所上市的资格,也称为退市。《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退市。根据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报纸上发布终止上市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21条

上市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应当在股东大会上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