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如何合理节税
有限合伙持股:
这种情况下不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只在投资者层面征收个人所得税。选择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可以避免双重征税,也常被用作持股的平台。
1.自然人直接持股:变更为公司股东,持股分红,可以有效降低税率,形成节税效应;
2.建立个人独资企业:在有退税政策的地方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以企业间业务往来的形式分红,可以有效节税;
3.按工资分配:将股息分成多份,按工资分配,以降低适用的累进税率,实现节税。
1,高收入人群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与原工作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将以前的劳动关系转变为合作服务关系;
2.前公司以服务费的名义支付之前应付给个人独资企业的工资;
3.个人独资企业收到服务费后,给原工作公司开具发票,从而将原工资作为进项发票冲抵成本;4.个人独资企业将享受地方税收扶持政策,按较低的核定税率征收,产生避税效应。
注:如果企业想更多的降低税负,可以在有税收优惠的地区搭建这个平台,然后综合税率可以下调。这样的平台可以设计成多层嵌套的方式,引进优秀的核心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税法
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第二十六条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外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第二十七条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减除费用1600元,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