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成员的分工和职责

法律分析: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义务主要包括:制作和保管董事会会议记录,编制公司章程和各种账簿,及时向股东会报告资本损益情况,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应运而生。董事会成员可以根据公司章程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被撤销或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的事务和业务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和常务董事执行。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作出决议;6.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提出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的方案;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