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阳光私募基金牌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基金公司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1.私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为设立时的实收资本(实际出资额)

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单个投资人(股东)出资额不低于654.38+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

不包括在此限制内)。

2.私募股权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额)不低于5亿元,实收资本(实际出资额)不低于5亿元

小于1亿元;单个投资人(股东)的出资(入)额不低于654.38+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不在)

在此限制内)。

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的业务范围:

1.民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参与投资型企业的设立和管理

科学企业。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或者担保,不得公开募集资金。

2.私募股权企业的经营范围除上述范围外还可以批准:投资非证券业务;代理其他投资

企业或个人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和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3.管理型企业和投资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

,保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投资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但其投资的非上市企业是上市的。

之后,投资型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股部分不受此限。

三。私募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人数规定:

虽然没有规定,但一般不适合50人以上;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不超过50人;作为私募,

不管什么形式,都不应该超过200人。

四、其他规定: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投资企业至少应有3家具有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历。

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咨询企业作为管理咨询机构,负责其

投资管理业务。

注册流程:

1.填写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

2.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和《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指定(委托)书》等相关表格;

4.经营范围和前置许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在工商局确认的出资银行开立出资专用账户;处理投资

继续在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5.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等待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载明的日期到工商局缴费领取业务。

执照。

申请注册时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和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和发起人)名单)

》、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人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出资额)、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

”等形式;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请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名称预先核准的投资者名录;

6.股东资格证明;

7.委任书(委托)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