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公司有什么区别?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如下:
(1)子公司是法人,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并承担自己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名称的,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下属公司的名称,下属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子公司,更多的是间接控制,即通过任免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但是,分公司就不一样了。其人员、业务和财产受关联公司直接控制,在关联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作为法人,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经营责任承担责任。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在经济上与关联公司一起核算,所以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关联公司清偿,即关联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从上面可以看出,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优惠差别较大,公司和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要仔细比较,统筹考虑,正确规划。但总的来说,这两种组织形式之间最重要的区别是:
子公司是一个法人实体,在成立地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承担与该国其他公司相同的综合纳税义务。分支机构不是法人单位,在设立地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的损益要和总公司合并,也就是“合并报表”。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缴纳的收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申报纳税;一是并入总公司收税。纳税形式取决于公司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