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不允许设立四级子公司。

法律主观性:

国有企业可以设立的子公司数量没有上限。本集团投资的所有公司均为二级子公司。但是,集团的子公司可以再次设立子公司。重新设立的子公司也可以设立子公司。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