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花旦电子罢工停产,工人争取更换员工身份。工厂卖了,为什么工人什么都没有?其他企业按工龄补偿。
他们管理层不懂法吗?还装不懂!
而且楼上还提到:“事实是股权转让,不是管理层分钱!管理层一分钱没多拿,就是股东转让股份。”这句话感觉是他们管理层的人发的。一个知道内情的“热心网友”。
我看了华丹电子的简介:员工1 100人,专业技术人员153人。只有几个经理能筹集几千美元来分享企业,这似乎有点可笑。如果可以,那么中国就不需要上市公司了。千人企业值几十万。傻子都知道。
楼上提出:“新乡华丹电子是128的原厂。这个单位的职工从来没有过周末,周末上班。单位从来不按劳动法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工人周末不来上班,就按旷工处理。”汗!这是违反劳动法的。他们管理层不懂吗?还装不懂?就算是富士康这么大的公司,跳了12和13也不敢!嘿!中国的工人被压迫到了什么程度?可悲!
在楼上,他说,“当时工人买一份3000元,现在卖8万元左右。这其中的利润不就是工人创造的吗?为什么劳动者得不到自己应得的份额?支持罢工,支持工人兄弟!!!!"
这个问题我有不同的看法!我觉得你们花旦公司现在的资产没那么赚钱!而是土地(生产性土地)在全民所有时的升值!(现在房产价值比十年前涨了10多倍)而且楼上提到卖给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像买了礼物还珍珠一样!他们主要在花旦卖房产。这部分要按照核算方法来算!
如果单纯用流动资产来计算单股利润,那就属于偷换概念了!
管理层10年前入股3000股,需要当时职工买断,要计入当期损益。
楼上好像没说付钱啊!那么土地的增值是他们目前店铺增值的主要体现,这部分在股权分配上是无法平均分配的。除非是新企业购买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简单来说,当时股份化的时候是生产厂房、机器设备、生产资料股份化,没有土地股份化!(土地为国有)
我就是这个意思。他们在偷换概念。他们不是分享3000股,而是分享土地增值的利润。
房地产公司其实买他们的企业,就是看到他们工厂80亩商业用地能带来暴利!买了之后也就是场地变成了商品房,所以主体还是土地!
支持改革但不提倡变相* * *私有化财产。不知道是政府有钱还是个人少。
劳动者是工人阶级,是弱势群体,应该受到国家的保护。花旦工作者应给予相应的法律援助。
花旦的管理层也要为工人考虑,而不是一味的把钱中饱私囊!多包点黑钱,人家就黑了!发展是企业的生存之道。少花一分钱解渴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