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有什么优势?

有限责任公司:

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基本类型,被广泛应用。

有限责任公司非常适合创业项目,尤其是早期阶段,其优势集中在:

允许股东在章程中作出不同于《公司法》的个性化规定,如设立“同股不同权”机制(表决权比例、收益权比例、出资比例可以不同)、规定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等。

这些个性化的规定可以让创始人以极低的成本实现控制权的集中和收益权的合理分配,并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设置类似防火墙的措施,阻止“门口的野蛮人”的恶意收购。

建议

虽然股东可以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作出个性化的规定,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只能对公司法允许的事项进行个性化规定;

(2)个人化可以不同于公司法,但不能违反公司法;

(3)公司章程要有个性化的规定,单靠工商局提供的模板是达不到的。需要专业的建议和检查,以达到股东的预期效果;

(4)如果公司章程有个性化条款,那么在向AIC登记或备案时,AIC工作人员通常需要确认个性化条款合法合规后才能接受登记或备案。所以如果章程需要个性化,建议请法律专业机构起草把关,确保顺利完成登记备案。

举个现实的例子,公司法规定重大事项必须由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中规定四分之三以上显然是合法的,但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坚持必须是三分之二。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按照工商局的要求提交公司章程进行登记,公司会另拟一份公司章程,说明用于登记的公司章程是按照范本提交的,以满足工商登记的需要,公司内部事务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