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刚买的房子不属于我?还有挽回的余地吗?

为什么刚买的房子不属于我?还有挽回的余地吗?

一是民法典实施后,将房屋抵押对抗出卖人。

还有新花样!

1.关键词:房屋买卖合同抵押民法对策。

2.典型案例:

小王以654.38+0万元从老雷手里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签订后,小王支付了全部货款。老雷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小王后,并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小王经过调查了解到,老雷在小额贷款公司贷了一大笔款,把买的房子抵押了。现在小贷公司成了自己房子的抵押权人。后来老雷拖欠贷款,小贷公司想收回房子。刚买了房的小王着急了。在与老雷及小贷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他将老雷及小贷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老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3.法院裁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与老雷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老雷与小贷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在《民法典》实施时未履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小王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应当适用《民法典》进行判断。根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因此,即使小贷公司拥有涉案房屋的抵押权,抵押权也不影响老雷履行与小王的房屋买卖合同。据此,决定由老雷配合小王将房屋过户登记到小王名下。

二、理解法律的要点:买房被抵押有什么招数?

1.打预防针。尽早进行网上签约。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这时候房子就不能再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售或抵押,以防最后出问题。

2.吃点口服药,要求取消房屋买卖。

根据《物权法》(已被《民法典》废止),因抵押权人不同意仍在抵押的房屋,出卖人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障碍。因此,作为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3.做一个小手术,请求确认抵押合同无效或基本债权债务关系无效的诉请,通过诉请确认抵押合同无效,实现抵押权注销的目的,为出卖人配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下一次诉请扫除障碍。

4.新特效药要求逐一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民法典》实施后,《物权法》中抵押财产的转让需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规定被改变。因此,在该案中,在适用民法典的前提下,可以直接请求出卖人办理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