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及扩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字(1997)第19号和公司字(2000)第106号批准,公司分别于2000年2月65438日和2000年8月实施每100股转增3股。

2001年9月7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5,438+00股的增资方案。

经中国证监会简媜证监发字[2007]45号文件批准,公司向控股股东、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500万股。根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每65,438+00股转增2股的增资方案,以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上述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404.24万元,并于2007年6月65438+3月变更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