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的业绩能算作母公司的业绩吗?
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算作母公司的业绩。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也不能以母公司的资质和业绩参与投标。
母公司向子公司注入注册资本后,成为子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相互之间有独立的财产,各自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资质和业绩与投标人的资产规模、生产设备和人员有关。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规模、生产设备、人员不同,所以资质和业绩也不同。母公司的资质和业绩不可转让,子公司无权以其资质和业绩参与投标。所以,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也不能以母公司的资质和业绩参与投标。
设立子公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表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任命、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4.公司住所证明;
5.其他信息。
综上所述,子公司不能做母公司业务。子公司可以开展母公司没有的业务,比如一些分公司的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与债权人在分立前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
第177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178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应当依照本法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认购新股。
第179条
公司合并、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