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优势

1,获得资金。

2.公司老板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让大众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比如100%的公司会亏100,50%的公司会亏,只有50%会亏。

3.增加股东资产的流动性。

4、逃离银行的控制,无需依赖银行贷款。

5.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增加公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将一定的股份转让给经理人,可以缓解经理人与公司持有人之间的矛盾,即代理问题。

劣势

1,上市要花钱。

2.在增强透明度的同时,暴露了很多秘密。

3.上市后每隔一段时间通知股东公司的信息。

4.可能被恶意控制。

5.在上市时,如果股票价格定得太低,对公司来说是一种损失。事实上,这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几乎所有公司上市时都会把股价定得更高。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股东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处理。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决议所涉及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表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无关联董事出席方可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有过半数的无关联董事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的,应当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第四款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在本条第一款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下收购其股份,应当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披露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重大诉讼案件,并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