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至2023年供暖时间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全市人民冬季温暖,根据《天津市供热利用条例》和综合气象会商结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2022-2023年采暖期自6月165438+10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暖,达标。全市供暖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市区两级城管委和供热企业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全力保障今冬供暖民生。
?往年供暖时间
2021-2022供暖时间:11 10月1 3月31。
2020-2021供暖时间:11 10月1 3月31。
2019-2020供暖时间:11十月-31三月。
2018-2019供暖时间:11十月-31三月。
2017-2018供暖时间:11 10月1 3月26日。
2016-2017供暖时间:165438+10月6日-3月31。
收费标准是什么?
以下供热价格限于中心城区和城四区(不含五县和滨海新区)。滨海新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县的供热计量价格由当地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按供热面积收费,按建筑面积收费。
居住建筑:25元/平方米/采暖季
非居民:40元/平方米/采暖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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