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市场上市条件
主板上市又称首板上市,是指风险企业在全国主板市场发行上市,而国内主板上市是指公司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交易。
主板市场上市具备以下条件:
(1)该股经* *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四)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不低于10%。
(五)公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设立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六)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无形资产比例(不含土地使用权等。)在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中的比例不得超过20%。
(八)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最近三年公司董事和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