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董事长有权挪用公款吗?

私企董事长无权挪用公款,长期挪用公款涉嫌犯罪。法律上明确规定公司相关人员不能挪用公司资金,有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这显然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我国刑法第185条有明确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不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和客户的资金。

对于私人公司,公司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公司法》第147条已经明确规定,董事和经理都不能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产,所以不要动这样的念头。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私企董事长确实权限大,但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财产。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不能及时归还的,即使超过三个月也不能归还,很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有国有法律法规,为了避免公司造成损失,自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人的行为。

有些人在公司工作,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财产非法获利,实际上是被禁止的。因为容易造成公司财产的损失,比如有人挪用公司财产去放贷,结果钱收不回来,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很可能带来破产的风险,损害公司全体人员的利益。这种情况以前发生过。有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炒股,亏了钱。亏空无门,送进了监狱,判了10年。他出来后,就不再是他的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