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与戊戌变法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是晚清两大改革事件。众所周知,戊戌变法是19世纪末资产阶级改良派推动的,是通过光绪皇帝颁布的圣旨进行的。清末新政是20世纪初在西方慈禧太后的主持下推出的。前者是昙花一现;后者持续了十年,取得了一些突出的成绩。但是,这两个事件在历史上的地位却大相径庭。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史上公认的进步潮流,当然无可非议。至于清末新政,因为是清政府自己发起的,被指责为“讨好帝国主义”,却不顾客观效果,说是反动,还被称为“伪改革”、“伪改革”,其实有失公允。本文只谈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的异同及各自在历史上的地位,仅供史学界同志参考。

一个

无论是戊戌变法还是清末新政,都是在中国出现严重民族危机的大形势下发生的。

戊戌变法在1894年的甲午战争中惨败,蒙受耻辱。在帝国主义掀起瓜分狂潮,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情况下,以康有为为首的民族资产阶级上层政治代表挺身而出,喊出了“救亡图存”的响亮口号,推动了维新运动的发展,表现了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康有为也多次上书争取光绪皇帝的支持,最终将变法运动推向高潮。

戊戌变法失败后,在中国大地上发起了由义和团组织的大规模农民反帝爱国运动。义和团的广大群众高举“助清灭洋”的旗帜,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帝国主义侵略者。到了1900的五六月份,斗争达到了高潮。此时,“八国联军”入侵中国,攻占北平。西太后随光绪皇帝出逃北京后,他的亲信奴才和帝国主义土匪蹂躏了北京、天津、张苞和东北各省的广大地区。逃亡的同时,西太后下达了两条命令:镇压义和团,向帝国主义投降。义和团运动被中外反动势力联合镇压,清政府接受了帝国主义列强提出的十二条建议和提纲。此后,帝国主义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封建经济;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1895之后又发展起来了。1899-1901三年间,投资较前三年大幅减少,其平均投资几乎只有前三年平均投资的三分之一(《王靖宇: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这是不适合民族资产阶级发展工业的。清政府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于1901年宣布实施新政。

从两次新政的历史背景来看,可以看出以下三点相似之处:一是经济基础相同:封建经济虽在逐渐瓦解,但仍占主导地位;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第二,阶级基础是一样的:地主阶级仍然占统治地位,但是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特别是在上层。最后,在中外关系上,清政府在外国列强入侵后摇摇欲坠。区别在于:第一,人民斗争的情况不同:戊戌变法是在持续了30年的群众斗争低潮之后出现的;清末新政是在群众运动刚过就开始的。其次,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力量对比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由于戊戌变法的失败,维新派中的一部分人(如张等人)发生了革命性的转变,壮大了民主革命派的力量。革命派提出了更为激进的推翻清朝封建专制政权的主张,并展开宣传活动,不断策划反清武装起义。

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目的和宗旨与这两个事件的主观动因有关,也应加以比较分析。

戊戌变法是由资产阶级维新派和帝国主义政党联合发起的。在明确目的和目的的时候,两种人要分别分析。但最近的研究成果证明,曾经被视为研究戊戌变法第一手材料的《戊戌变法草案》,是在康有为篡权之后颁布的,关于召开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内容,都是他篡权时增加的(见《戊戌变法史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版)。所以戊戌变法时,维新派和皇党基本上是一致的。戊戌变法的目的和宗旨是救亡图存。其次,是加强皇权,巩固皇位。不用说,光绪皇帝在百日维新前后也是推崇帝制的(见《戊戌变法史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版,第297-300页)。)。第三,实行政治改革是为了满足资产阶级的需要。最后,实行改革和政治改革也是为了提高民族资产阶级和帝国党的政治地位,打击后党和顽固保守势力。

清末新政是以娜拉为首的清皇室发起的,以洋务为核心力量,有部分资产阶级人士参与。其目的和宗旨最突出的一点就是改变统治方式以巩固皇权。1901年1月的圣旨明确指出:“有永恒的经典,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则...难盖三纲五常者,明如日月星辰照人间,善变者,命其改弦,可能如竖琴。”(《清德宗帝实录》,第476卷,第8-10页。)其次,当时清政府觉得中国处于“强邻”(《清帝德宗录》,卷四九六,页四。),因此,要改革自强。1901,10年,清政府上谕指出:“要知道国家已至此,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拯救厄运的唯一方法是改革和加强我们自己...而且没有别的办法。”(《清帝德宗录》卷486,第14页。第三,清政府推行新政是为了“振兴”经济。当时清朝统治者认为:中国“推弱缘起,哀叹不早振兴”(《清·德宗经实录》,卷486,页15。)。“农业、工业和商业,作为繁荣的基础,应及时振兴”(《清帝记》卷493,第3页。)。第四,实行新政也是为了转移国内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力,争取民族资产阶级上层。清政府见国家“臃肿而犹繁”,故用“为臣民之利”、“为人民之利”等词(光绪朝东鲁花),第4771页。)等旗号,发展工业,以麻痹广大群众,在民族资产阶级上层中寻找支持者。最后,清廷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不被帝国主义踢开,不得不迎合帝国主义的一些需要。1901年7月,清政府在上谕中称:“重订和约时,外交关系为第一要务”,并根据和谈提纲的要求,下令“总理外事处改为外务部,课在六部之前。”(《光绪朝东·鲁花》,总卷四)第4685页。一些经济措施也有利于大国对中国的资本输出。

从以上两者的比较可以看出,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目的主要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巩固皇权,改造国家,适应资产阶级的一些需要。不同的是,清末新政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镇压人民斗争为目的,转移群众斗争的注意力,适应帝国主义的某些需要。

马克思主义认为,“判断一个人,当然不是根据他的言论,而是根据他的行动”(恩格斯:《德国革命和反革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579页。)。对历史事件的判断也是如此。不仅要看历史活动的目的,还要看其具体活动。这必须从分析历史活动的主要内容开始。无论是戊戌变法还是清末新政,都在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对比分析两次新政内容的异同,必将给我们新的启示。

经济改革是这两项新政策的一个突出方面。为了管理农业、工业和商业,在戊戌变法期间,规定在史静设立农工商总局和路矿总局。清末新政时期,1903之前设立商业部,1906再次设立农工商部和邮传部。这两项新政策都以农业为重点。戊戌变法期间,注意开垦荒地,广泛翻译外国农业书籍和购买农业工具,成立农民协会和出版农业报纸。清末新政时期提出:“商业以工业为基础,工业以农业为基础。除非农事先振兴,基础不立,工商业无资本。”(《清·德宗录》卷五二二,页二。)下令清查土地,鼓励开荒,设立垦荒公司、试验场、农校(《清德宗经实录》卷五八六,第八页)。)。同时,我们还注重翻译农业书籍,购买先进的农具,兴修水利。在工艺制造方面,戊戌变法时提出模仿西方方法,广泛安装机器,普及各种工艺制造,奖励发明。在清末新政时,也采取了同样的鼓励政策(《光绪朝东·鲁花》,总卷五),第5709页。)。当时,各种工艺局和工厂相继出现。在清政府奖励政策的推动和民族资产阶级、开明士绅的努力下,中国民族工业有了显著发展。在工矿交通方面,戊戌变法时提出,在路矿总局的管理下,积极修建铁路,发展交通,开采矿山,设置邮局。清末,1902年初,制定了《采矿条例》,1904,颁布了《暂行采矿条例》,起草了《中国采矿条例》。有的省找有能力的人来主持,以示重视。还要注意铁路的建设。1903年《整顿铁路简明条例》颁布,京张铁路自行修建。电报电话方面,规定中国的电报电话事业由国家电力局经营(《光绪华东志》第5379-5380页)。)。在商业方面,戊戌变法期间,要求各省设立商务局、商会和商报等。,讲求商业;清末新政时,商务部章程,简明劝商章程公布于1903,公司试行登记章程公布于1904。为了促进商业的发展,还颁布了一些保护商业、照顾商业和奖励商业的命令(《清德宗经》卷五二○第四页)。),以及华商与外商商品税平等的诏书(《清德宗帝实录》,卷561,页1。)。在财政方面:戊戌变法期间,提出改革财政制度,编制国家预算,按月公布收支款项;但到了清末,开始重视铸币和发行纸币,并颁布了试点银行的章程,出现了清、叶全、商业银行和一些地方银行等银行。

两次新政都重视政治改革。主要表现在调整机构,裁撤闲官冗员,整顿吏治,加强专制统治。在机构调整方面,戊戌变法期间,设立了国家工商总局和路矿总局,撤销了詹世福、总政治部、光禄寺、太普寺、红林寺、大理寺等衙门,并入内阁和礼兵刑部。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同城督抚被废,这三个省的督抚负责督抚事务。免去东河省长职务,由河南省省长负责。它还要求地方政府废除闲散官员和多余的工作人员。清末新政时期,设置了督察署,将总理衙门改为外事处,还设置了业务科、训练科、巡检科和学堂科。1906年,官制重新制定,决定除内阁和军部外,设立十一部:外务部、吏部、民政厅、商务部、教育部、法务部、农工商部、邮电部、行政部。此外,大理寺改为大理院,都察院和翰林院保留,增加了高级辅导院、审计院和军事顾问处(《大清稿(四)》第956页;见《清德宗实录》第564卷,第12-13页。)。将詹政府并入国子监,削减总政治部、太常寺、光禄寺、裂寺、太仆寺、训导部等。,并将它们分别并入礼部和兵部。从1904到1905,还废除了滇、鄂、粤三省总督(光绪朝东鲁花,第5257页)。),裁撤东河总督兼广东海关、淮安海关兼江南织造衙门、福建水师提督等。这个问题在戊戌变法的时候就提过了。晚清时期,受捐官员的买卖受到限制。1901中宣布:“无论事后举报什么案件,均禁止捐实官”(《光绪朝东鲁花》,总(四)第4718页。)。一些腐败的地方官员也受到了惩罚。如1903年,奉命“力衰”、管教儿子不严的四川军使陈汤“放弃原品”,儿子陈达豪“贪利,招摇干涉公务,一写就革职”(《清帝实录》卷521,第65438+页)。)。两次新政,不忘加强专制统治:戊戌变法期间,规定要组织嘉宝,组织团训;清末训练警官,开展警务,先期来自直隶,后传播至各省。1905,警察署成立。此外,它还改变了旗手的支持系统。这个问题在1898年的改革运动中被提及。清朝末年,宣布旗手要“自立”(《清·德宗经实录》卷五○五,页二)。),“劝旗兵之女学养蚕,以益其元气”(《清·德宗经实录》,卷五七八,页四。)。注意加点民主。在戊戌变法期间,大大小小的臣民都被允许自由地写作和谈论事物,自由地办报纸和学校。清末注重改革刑罚制度,废除严刑峻法,规定“凡死罪,斩首即止,死罪、斩首、屠尸三项永远删除。”“纹身等。,也都普遍废除”(《光绪朝东鲁花》,总卷五)第5328页。)。并下令停止酷刑,把刑罚改为罚金,或“折为劳役”等等(《光绪朝东·鲁花》,总卷五)第5329页。)。

加强军队建设也是两个新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戊戌变法期间,规定“绿营要减”,清军改洋枪洋练,采用西方军事制度,集资多造战船,扩充海军实力,增加水师学堂学生人数,培养海军人才。清末新政期间,1901年8月前,废除武举科举制度(光绪朝东鲁花总(四),第4697页)。)。他还下令“在各省会建立武备学堂,以期培养一般人才,成为一支强队”(《光绪朝东话录》,p. 4718。)。同时注意减少旧军,训练新军。如1901年,清朝下令“各省原有绿营防御兵力,今年一律减少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去年有事时增加的勇者营,也要酌情取消。”(《光绪朝东鲁花》,第4695页。)“选拔若干营,分为常备、预备役、巡逻等部队,全部训练新式枪械,精心训练,成为一支劲旅。”(《光绪朝东鲁花》,第4718-4719页。)1903年颁布《新军营薪酬制度》,1907年拟定全国培训新军36个镇。在1911年革命爆发之前,整个国家被组织成十六个城镇。此外,他还关注海军的建设。张之洞主张废船建新船。同时,他还派员向海军学习,整顿海军。

两次新政特别重视文化教育,主要包括改革科举制度、兴办新式学校和派遣留学生。第一,改革废除科举制度。戊戌变法时,下令从下一科开始,凡用四书杂文者,都要试策。后来规定仍有三乡试,一试史政,二试时事,三试四书五经,还要求开设专门的经济学课程选拔人才。清末新政时期,首次改革科举制度,1901年废除“八股文纲”(光绪朝东鲁花),总(5),第4992页。)。1903年,张之洞等人提出了逐步废除科举制度的主张。1905年,为了兴办新学校,他再次呼吁废除科举。清政府采纳了张之洞等人的建议,决定“从丙午(1906)科开始,停止一切乡考,停止一切省考。”(《光绪朝东鲁花》,总卷五)第5392页。)晚清时期,专门开设了一门经济课程。其次,创办新学校,传播西学。戊戌变法期间,要求各地兴办新式学校,提倡西学。1898年8月,史静大学堂在京成立,规定各省多设中、小学和各种专门学校。在清末新政之时,它更重视人才,说:“人才为政之要”,(《清帝经》卷483,第13页。)。因此,大力兴办各种学校。1901,要求“各省书院一律改为省会大学堂,各州、直隶中学,各州、县小学,多设学校。”(《光绪朝东鲁花》,总第(4)卷第4719页。)1904、张之洞等人制定了《奏学堂章程》,颁布施行,促进了学校的办学。与此同时,清朝还特别重视师范学校的建立,指出:“小学是开国学,通识教育的重中之重。是小学师范,教小学师范生,尤其是办学的第一要义。”(《奏校章程》,光绪三十年印制。)当时国内掀起了一股办学热潮。在北京,加强了对史静大学堂的管理和整顿,扩建了校舍,扩大了办学规模。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一大批各级各类学校。第三,送留学生出国留学。在戊戌变法期间,光绪皇帝颁布了一项法令,要求所有省份派遣学生出国学习和旅行。清末,中国派遣留学生达到高潮,清政府下令各省派遣“思想端正,文理清楚”(《清德宗经实录》卷492,第10页)。),公费送他们出国留学,也注意送宗室和八旗子弟出国留学。同时还鼓励他们自费留学,后来还号召他们去欧美留学。在清政府的号召和各省的努力下,在青年学生的奋斗和家庭的大力支持下,官方和自费留学生的数量逐年猛增。

比较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两次新政在经济、政治、军事和文教等方面所奉行的政策基本相同或相近。因此,我们可以说,西方皇太后拿着自己推翻的戊戌变法,反反复复,继续完成她的“敌人”没有完成的改革和变法。

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的区别,突出表现在事件的领导者及其各自的后果上。

戊戌变法是由* * * *领导发动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维新派和帝国党的结合,反对清朝的洋务官僚和后党;清末新政是以西太后和清朝皇室为首的后党在洋务官僚的支持下推行的。光绪皇帝没有实权,新兴民族资产阶级的个别人物只是作为这种新政的陪衬。比如张謇,在商务部成立后,成为该部学说官的高级顾问(《清德宗经实录》,卷528,页1。)。

戊戌变法的结果与清末新政的结果不同。1898年的改革运动只持续了103天。政变后,百日维新的措施几乎全部取消。清末新政持续了十年。并且有积极和消极的后果。

清末新政后果突出,首先要说明。原因主要有四点:第一,持有新政需要大量资金。为了解决问题,清政府不断向各省发放经费。如1903 65438+2月24日,两个关于资金分配的诏令,全国每年发的钱数高达962万(《清景实录》,卷523,第4-7页。)。而各省又要花钱举办各种重要政策,大大增加了民众的负担。而且清政府实行新政是以每年偿还大量外债和赔款为前提的,使得必须更加疯狂地搜刮广大劳动人民,使得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矛盾异常尖锐。二是清末,各地出现了一些军阀势力,尤其是北洋军阀头子袁世凯,趁机控制了北洋六镇的军队。他成了当时最有权势、最极端反动的人物。第三,新政为帝国主义继续在中国投资,控制中国的社会经济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如1902年3月,拟定的《采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中国采矿“不论外商,均可按条例进行”(光绪朝东鲁花,总(五)第4836页。)。最后,清末新政时期,警察和新军得到了训练,强化了清朝的封建国家机器,加强了对民众的镇压。

尽管有新政的不良后果,尽管有新政的弊端(见张开元《辛亥革命史》第一卷第181-182页)。)。不过还是要综合讨论分析。列宁指出:“在分析任何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是把问题带到一定的历史范围内”(《列宁选集》第二卷,第512页。)。“历史的功过不是由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需要的东西这一事实来判断的,而是由他们提供了比他们的前辈新的东西这一事实来判断的。”(《列宁全集》,第二卷,第150页。我们今天研究清末新政的历史,应该把问题放到当时的历史范围去研究。我们在评判清末新政的历史功过时,也要根据新政提供的新东西与之前的历史进行对比分析研究。经过冷静的比较,笔者认为清末新政本身以及在新政的影响下,中国社会确实发生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八点。

1.清末,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显著发展。首先,私营工业发展迅速,各种工厂不断增加。特别是在1909和1910年,设立了2800多个工厂(陈真等:《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第11页)。)。达到了民族工业发展初期办厂数量的顶峰。与此同时,总投资也迅速增加:1906,1907,1908,* * *投资5300多万元。年平均投资近1770万元,年总投资已达到初期发展阶段的顶峰。其次,私人矿业也发展起来了:在1895-1910的民族资本主义初级发展阶段,建有80家私人矿业公司,如湖南长沙著名的梁焕魁兄弟的华昌炼锑公司,炼出了高质量的锑。(《湖南省志》和《近百年大事》第246-245页。第三,中国民族资本的商业金融事业也有所发展。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矿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它同帝国主义列强的竞争能力。

第二,中国的土地开发取得了很大进展。由于清末新政时期重视土地开发,各地纷纷成立垦荒公司,各省也更加重视,成效显著。尤其是黑龙江省,这一时期的土地开发进入了“全面释放期”。1904-1910年,黑龙江省耕地面积由347909增加到6547895(李文智:《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800页。),翻了两番多。

第三,在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特别是中下层阶级的阶级力量显著壮大,资产阶级革命家的力量也有所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清末新政推动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

4.随着民族工业的发展,工人阶级的队伍也在迅速壮大。辛亥革命前夕,中国产业工人的数量已增加到66万多人,成为当时中国反帝反封建的重要力量。

五、晚清时期,中国的军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1911年革命之前,它已经被组织成十六个新城镇。新军的士兵,用洋枪,练洋操,接受新军官的支配,思想上也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当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深入传播时,新军成为革命者宣传发动武装起义的主要阵地。

第六,清末新政结束了科举制度的历史。这一要求是在戊戌变法期间提出的。清末张之洞等人指出:“随着科举的继续,一切士子都侥幸得了第一名,以分享其磨炼修行之志,百姓更愿观望,私塾甚少,不能以公共财力普及,学校兴盛无望。”(《光绪朝东鲁花》,第5390页。)清政府排除顽固保守派的干扰,采纳了张之洞等人的建议,废除了科举制度,这是清末新政的突出成就。

7.清末出现了办学热潮。1898年改革运动留下的唯一成果是建立了史静大学堂。清末新政时期,史静大学堂进行了认真的改组和扩建。清政府还多次下令各省兴办新式学校,并公布了校规。因此各省的新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比如1907年,史静有127所学校,直隶有4500多所学校。到1911,中国的学校增加到52500多所,学生总数达到156万多人(见张开元《辛亥革命史》第373页)。)。

第八,中国出现了留学生潮。早在洋务运动时期,一些洋务官僚就开始派遣留学生,但数量非常有限。戊戌变法也提出了派遣留学生的问题,但改革很快失败,没有成为现实。但清末新政时期,出现了留学生潮。比如1905-1906期间,仅日本留学人数就多达8000人。留学生在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史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辛亥革命前,广大留学生成了清政府的掘墓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清末新政,就没有1911的辛亥革命。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与戊戌变法及其之前的历史相比,清末新政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就清末新政的整个活动而言,我们有理由认为,无论清朝统治者出于什么样的政治目的,这场新政都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一些利益和要求。清末新政是缺乏民族资产阶级领导和积极参与的资本主义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