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卓悦佳悦开发商合同标注“样板间非实际交付标准”,故意规避装修标准和品牌?
经青岛高新区管委会落实,鉴于合同中出现“样板间非实际交付标准”的字样,我们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开发企业青岛高新区品硕置业有限公司,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其删除合同中的相关字样,重新与业主签订协议。
鉴于装修标准,已要求开发企业按交房标准制作样板房,并要求保留至交房后一个月。
购房前,购房者会参观样板间,了解装修细节、规格、型号,在了解并签署相关情书后自愿选择购房。
建议双方根据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装修内容,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分歧。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