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个人贷款包括什么账户?

个人向公司借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包括应向员工收取的各种预付款,如为员工支付的水电费、应由员工承担的医疗费用等。个人向公司借款属于公司垫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借给与企业有关联的个人的贷款,未在规定时间内(年度终了后或超过一年)归还,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分别按照相应项目(利息、股息、红利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XX个人

贷项:库存现金

偿还和还款:

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XX个人

扩展数据

借款注意事项:

一.利息

首先,如果要对贷款收取利息,要在合同中明确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且不受部分法院保护。其次,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提前从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利率标准,贷款人和借款人一般会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但个人之间的借款未明确是否收取利息的,按无息借款处理。)

二、付款交付

贷款一般采用直接现金交付或银行付款的方式,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银行付款的形式保存付款凭证。小额贷款(10万元以下)可直接现金交付,但应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据,或在合同中注明已通过签约确认收到,不出具收据。

在一些借款案件中,虽然出借人提供了借款合同,但借款人否认收到借款,双方在交付时也没有出具收条,会导致借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同样,在其他借款案件中,出借人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因此借款人主张该款项为赠与而非借款,出借人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最终未能顺利收回借款。

第三,还款期限

有些贷款合同规定了还款期限,有些则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到期不能收回的,应当自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者发函提醒,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发出何时偿还的通知后无法追回的,也应在两年内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四。保证

贷款人应尽量在贷款合同中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尤其是个人贷款给公司时。为了避免空壳公司的陷阱,应该要求公司股东以个人身份提供担保。担保时,建议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时,贷款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

回避协议是一般担保,即只约定借款人不能还款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一般担保条件下,贷款人必须先起诉借款人,只有在借款人无财产偿还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百度百科-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