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有哪些?
金融租赁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并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是银行机构设立的子公司,也可以是非银行机构设立的公司。必须接受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如1104申报系统)。
普通融资租赁公司包括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必须经过商务部和税务总局审批,外资只需要省级商务局(厅)审批,监管不严格。
与其他租赁公司相比,融资租赁公司对租户的要求更高,租赁设备价值更高,灵活性不足,资金充裕,大项目更多。
“融资租赁”是个外来词。可以翻译成“融资租赁”或“金融租赁”。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看,融资租赁和融资租赁没有区别。但从产业分工和监管的角度来看,融资租赁和融资租赁有着巨大的区别。
第一,行业划分不同
按照行业划分,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金融行业其他金融活动中的融资租赁(J门7120)。融资租赁公司还没有看到明确的行业归属,只在租赁和商务服务(L门7310类)看到租赁行业的设备租赁。
第二,产业差异
金融租赁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是非金融机构。虽然金融租赁公司总想靠金融,但国务院《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的通知》要求,金融租赁等非金融机构要严格界定业务范围。金融租赁公司应当依托合适的租赁物开展业务,不得出借银行贷款及相应资产。“严防租赁公司从事影子银行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不在影子银行嫌疑之列。虽然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大多来自同行业的短期资本市场。因为已经纳入信贷规模管理,所以不是影子银行,充其量属于银行的金融业务。
第三,监管部门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前置审批和监管,《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已经出台。有审批和监管事项。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进行前置审批和监管。由于法律授权,目前不能出台《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只能出台《金融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只包含监管,没有审批事项。
四。存款业务
除了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吸收股东存款。正常运行后,可以进入同业拆借市场。金融租赁公司中的外资企业只能向股东借钱,不能吸收股东存款。也不能进入银行间拆借市场。
动词 (verb的缩写)法律授权
银监会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审批和监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履行行政职责。目前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文件中,没有一个法律文件允许商务部授权对金融租赁公司进行前置审批和监管。《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均无授权原外经贸部或现商务部监管审批融资租赁业的法律规定。
六、监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部门应接受贷款人的监管。租赁公司在监管部门批准的信贷规模内开展经营活动。租赁资产发生变化时,应每日报告。监管部门对租赁公司的银行账户有可靠的监控。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部门应当以不得从事金融业务的方式对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要求租赁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金融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同业拆借等业务。严禁融资租赁企业以融资租赁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监管部门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租赁公司的实际资产状况和资金流向。租赁公司在金融机构授予的信用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七、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标的物仅限于“固定资产”。实际监管中也有窗口指导调整固定资产业务范围。融资租赁公司的标的物仅限于“所有权明确、真实存在、能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标的物的灵活性与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不符,容易产生行业潜在风险。
八、不同的风险管理指标
融资租赁> & gt
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是直接租赁、回租、转租、委托租赁等融资租赁业务;第二,经营租赁业务;三、接受法人或机构委托的租赁资金;第四,接受当事人的租赁保证金;第五,根据租约向承租人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第六,金融机构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第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金融债券;第八,向金融机构借钱;第九,外汇借款;第十,同业拆借业务;第十一,出售和处置租赁物品的残值;第十二,经济咨询和担保;第十三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目前国内有哪些融资租赁公司?
截至2065438+2006年6月,共有52家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审批权限在银监局。在国外,只有融资租赁公司,只有在中国,才能分为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所有金融租赁公司都可以通过发行金融债券来筹集资金。所以,很难批!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名单(739家)约2010。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权限由商务部下放至各省、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所以目前来看,就是这类公司增加最多,让人觉得很奇怪。注册资本的门槛是2000万美元。很多公司就在这个门槛上,很多公司都是假外资。从2011开始,这些新成立的公司,大部分都是为了这个牌照,大部分都没有开展实质性的业务。
租赁的主要类别有哪些?
租赁的主要类别是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详情如下:
1.维护性租赁
经营租赁是租赁公司在短时间内向被租赁单位提供设备、维修和人员培训的服务业务,也称服务租赁。经营租赁的主要特点是:
(1)租赁设备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选择,然后寻找租赁企业。
(2)租赁期限短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被租赁企业可以在合理的限制范围内中途终止合同。
(3)租赁公司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4)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租赁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经营租赁更适合租用技术过时的生产设备。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设备,在较长的合同期内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融资信贷业务。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租赁。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是:
(1)租赁设备要求由租赁企业采购或由租赁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卖方选择。
(2)租赁期长,接近资产的有效使用期,租赁期内双方无权解除合同。
(3)租赁企业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4)租赁期满,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处置设备,包括返还租赁公司,继续租赁,或者由企业保留购买。通常采用企业的保留购买法,即以很小的“名义价格”(相当于设备的残值)购买设备。
国内主要的融资租赁公司有哪些?
从规模和市场份额来看,我国的融资租赁公司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没有金融牌照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一类是一般的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另一种是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牌照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截至2009年底,金融租赁公司12家,非金融机构147家,其中内资金融租赁公司37家,外资和中外合资金融租赁公司165438家。
(1)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现状
2007年3月起,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这是商业银行在开展租赁行业10多年后,第二次进入融资租赁行业。目前已有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等9家银行获批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预计银监会将批准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设立租赁公司。一方面,融资租赁业务是商业银行增加非利息收入,实现多领域业务和多元化收入的现实选择;一方面,大量商业银行涉足租赁行业后,其资金实力和目前充裕的流动性有望保证租赁资金来源。
表6:各大银行都是金融租赁公司。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亿元)租赁经营范围出资银行在注册地成立时间
工银金融租赁公司20天津中国工商银行2007+05438+0船舶、飞机及大型设备
建信金融租赁公司45北京中国建设银行
美国银行2007.12电力、铁路、船舶、航空、建筑和交通
交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20上海交通银行2007 438+02电力、石化、航空和航运
民生金融租赁公司32天津民生银行2008年4月飞机、船舶、冶金、能源和基础设施
招银金融租赁公司20上海招商银行2008.4煤电、大型设备、环境保护及公共基础设施
80深圳国开行中银金融租赁公司2008.5飞机、能源晕和电信设备
除了银行系的金融租赁公司,还有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昆仑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其他金融租赁公司。
截至2009年底,银监会监管的这12家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余额合计1507.3亿元,全年营业收入77.79亿元,利润总额22.36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65.438+020%、80%和665.438+0%。
重点企业介绍:
1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是中国工商银行设立的全资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家由商业银行设立、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也是国家发展战略确定后,落户滨海新区最大的法人金融机构之一。公司依托中国工商银行的强大实力,以国际化的视野、市场化的机制和专业的品质,提供租金转让及证券化、资产管理、产业投资咨询等各类租赁产品和金融行业服务。定位为大型、专业化的飞机、船舶、设备租赁公司,秉承工商银行在飞机、船舶、设备租赁融资方面的专业基础和优秀企业文化,建立了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体系。
2.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国家开发银行对原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后重组而成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80亿元,是中国最大的金融租赁公司,深圳第二大金融企业法人。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和创新,公司在航空租赁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飞机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以租赁方式收购飞机资产、航材、机场设备租赁等。截至2009年10年末,公司总资产已达303亿元人民币,累计租赁业务达1000万人......> & gt
融资租赁公司属于什么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做什么业务?
融资租赁,也叫融资租赁,是金融业务的一种。一般用于购买设备。需要三方参与:设备使用方、设备出售方和融资租赁方。设备用户提出设备需求和购买目标,融资租赁方从设备卖方处购买设备,然后交给用户使用。设备使用方同意向融资租赁方返还设备本金和约定利息。
融资租赁公司和一般租赁公司有什么区别,它们的上层监管者是谁?
有两种类型的租赁公司。
1.银行背景称为“融资租赁”,包括工银租赁、建信租赁、国银租赁、招商租赁、民生租赁等。,其直接监管机构是银监会租赁办。
2.非银行背景称为“租赁”,包括远东租赁、环球租赁、融达租赁、融兴租赁、奔驰汽车租赁等。直接监管的是商务部,不确定是“司”还是“处”。个人觉得应该是某师下面的办公室。毕竟商务部分美国大学司,澳洲司,欧洲供应司等。应该是国内分部下面的租赁办公室。
融资租赁公司有什么用?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那么是否转移了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就是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别。
例如,出租人应承担报废或损坏租赁设备的风险。
融资租赁设备报废或损坏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与购买固定资产的区别在于,购买的固定资产拥有自己的所有权;融资租赁下的固定资产所有权仍属于出租人,但租赁期满时,所有权可以转让给承租人,也可以不转让给承租人。
在会计处理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公允价值也是市场价值。
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是对未来每年要支付的租金和预计残值进行贴现。比如租期3年,每年年末租金20000元,残值1000,折现率6%。注意最低租赁付款不是20000 * 3+1000 = 61000,而是20000 * 2.6730+65438+。
其中,2.6730为普通年金的现值系数。
0.8396是复利的现值系数
详细内容请参见《理财》中“资金时间价值”一章。
所以最低租赁付款额54299.60的现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61000之间有6700.4的差额,这一差额记入“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54299.60
未确认融资费用6700.40
贷款:长期应付款61000.00
在未来租赁期间,未确认的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作为“财务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贷款: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每期待摊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期初应付本金余额*实际利率。
例如:第一年待摊金额= 54,299.6 * 6% = 3,257.98。
第二年待摊金额=(54299.6-20000+3257.98)* 6% = 2253.45。
第三年待摊金额= 6700.40-3257.98-2253.45 = 1188.97。
以上是一般的处理方法,不过是这么写的。估计你可能还很迷茫。建议看一下关于这个待遇的会计账本。书上通常都有例子。祝你好运。
我已经说过了,融资租赁和一般租赁最大的区别是它的风险和回报转移了,而一般租赁风险和回报没有转移。所以,即使所有权仍然属于出租人,我们承租人也要把它当成自己的资产来提取折旧。但一般经营性租赁,折旧是出租人提取的,我们只有使用权。
它和购买固定资产的主要区别是所有权的问题。当然,我们对购入的固定资产拥有所有权,但对固定资产的融资租赁没有所有权,只有与固定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以及使用权,并按期支付租金。即使租约到期,所有权也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
什么是融资租赁公司?
租赁业务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实物租赁公司,一类是融资租赁公司。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最终只转让使用权,后者最终转让所有权。所以,融资租赁公司实际上是一个金融机构,与银行不同的是,银行把钱借给企业,企业用它来购买设备,先付利息再还本金。融资租赁公司先购买设备,再将设备租赁给企业。企业支付租赁费,比如五年。五年租赁费的总和等于基金加利息。
这样做的好处是,在企业还清所有租赁费用之前,设备的所有权属于融资租赁公司,企业倒闭,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