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公司债务的转让
公司债务转让的处理:
(1)目标公司欠股东贷款的债权。在目标公司存续期间,因业务需要或向金融机构贷款困难,股东将以贷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当前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也可以作为债权人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与债权捆绑在一起转让,要求受让方在为受让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目标公司提供资金偿还对原股东所欠债务。换句话说,受让方成为新的股东,成为向目标公司借钱的债权人。
(2)股东欠目标公司的债务。股东不时占用目标公司的资金,但股权转让时应终止。在这种支付的法律关系中,目标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在转让公司股权时,应明确告知意向受让方存在债务清偿问题,解决办法是提前做出承诺,与转让价款结算一起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向第三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敦促债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