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和合规检查的四个主要程序

1.确定检查重点,派出检查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重点,确定内部控制检查的重点单位或部门、业务流程或控制点;下属单位的自检;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自检和对口检查;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全面检查。?

2.检查组对内部控制的现场调查:检查组审阅各种文件,询问被检查单位或部门的员工,了解员工对相关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的熟悉和掌握情况。

3.检查组对内部控制进行现场合规性测试:检查人员采用审查证据、走查测试和现场观察等方法,按照内部控制手册规定的业务流程步骤、控制点和监督检查方法,选择一定的经济业务对被检查单位或部门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检查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执行以及执行的程度。

4.检查组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根据测试记录,按照内部控制评价方法,检查组对被检查的控制点和流程在本质上是否不相容的职责相互分离,是否在授权和批准范围内履行职责,是否得到一致有效的执行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论记录在工作底稿中。检查组组长对检查和评价结果负责。

5.检查组提交检查和综合评估报告;下属单位形成综合评估报告;公司各职能部门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形成年度综合评价报告。

6.实施奖惩,受理复议申请:由下属单位组织检查的,由下属单位根据内部奖惩办法对相关单位或部门及相关人员实施奖惩;根据各职能部门对口检查和内控领导小组综合检查提出的奖惩意见,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奖惩。

7.内控手册补充修改意见:各级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内控制度内容不适应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报公司和股份公司内控领导小组批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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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照联社文件规定、相关岗位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措施,认真梳理岗位“该知道什么、该知道什么、该做什么、该遵守什么”的制度、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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