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本质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由50人以下股东设立,各股东以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根据《公司法》规定,这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它的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需要发布公告或账号。特别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公司内部机构灵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所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规定的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