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消公示如何操作

企业注销公示的操作如下:

1.先在电脑上打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在百度搜索即可);

2.然后,点击“填写企业信息”;

3.其次,在打开的页面中,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4.在下一页,如果是按照一般登记程序设立的企业,可以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

5.如果按照全电子化流程设置并取得了电子营业执照,可以选择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6.登录后需要根据提示内容上传《全体投资者承诺书》显示公告(而不是传统的报纸公告)。《全体投资者承诺书》需要全体投资者签字盖章(如果是自然人,需要本人签字,不能代签)。公告后,公示系统会显示在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段(不得提前,不得延迟);

7.公告期满后,企业可持申请表、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表格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下载)、全体投资者承诺函(须上传公告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向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将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有下列情形:

1.公司破产程序终结,被宣告破产;

2.公司解散;

3.营业执照被吊销;

4.法院依法宣告解散;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企业注销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的组成;

3、清算组备案;

4.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5.债权申报登记;

6.清理公司资产,处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

总之,公司解散,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如果是按照一般登记程序设立的企业,可以选择工商联络登录。如果按照全电子化流程设置并取得了电子营业执照,可以选择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法人因下列原因之一,依法完成清算和注销登记的,应当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法人终止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