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批后,贷款公司可以经营哪些种类的业务?

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

1,办理各种贷款;

2.票据贴现;

3.处理资产转移;

4.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贷款公司不能经营的范围:

1,贷款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2、贷款公司不得从事经营性贷款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3.贷款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4.贷款公司不能以任何形式吸收公众存款和筹集资金。

贷款公司的经营原则:

1:贷款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和规模的薪酬分配制度和正向激励约束机制,培育适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企业文化。

2.贷款公司在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贷款公司在发放贷款时,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贷款公司为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努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参照贷款公司的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设定最高贷款限额。

3.贷款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授信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贷款公司可以一次性授信、多次使用、循环借贷的方式发放贷款。

4.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5.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体系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坏账准备,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在65,438+0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及时核销坏账,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6.贷款公司应建立发起人和股东承诺制度。主办方向审批机构出具承诺书。公司股东与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承担风险。

7.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机制,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完善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确保符合法律法规。

8.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贷款公司,应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提交管理局审议。有条件的贷款公司可以引入外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