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并购有几种方式?
根据2006年新修订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股权或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企业协议购买并经营境内企业的资产,或者,外国投资者同意购买境内企业的资产,并将该资产出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该资产。
从概念上可以看出,M&A的方式可以分为股权M&A和资产M&A:
(1)股权M&A
股权并购主要有两种形式:
(1)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使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如法国A公司购买我国某国有独资公司B的股权,总股本5000万元。经过协商,A公司购买4000万股,将B公司重组为中外合资企业。这种购买股权,将出售股权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为,是股权并购的另一种方式。
(2)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例如,中国某国有独资公司总股本5000万元,法国A公司拟购买其股权。经协商,B公司先增资3000万元,股东授权国有投资机构认缴65,438+00%,A公司认缴90%。增资后,中国的B公司转型为中外合资企业。这种投资者认购增资,将增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为,是股权并购的另一种方式。
(2)资产收购
资产并购的主要形式也分为两种:
(1)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和经营该资产。
例如,法国A公司在中国设立了一家外资企业B公司,B公司与中国一家国有独资公司C公司谈判,购买C公司的厂房并完成装配线,运营装配线。A公司通过B公司购买并经营C公司资产的行为,属于资产并购的一种形式。
(2)外国投资者同意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该资产。
比如法国的A公司与中国的B公司协商购买B公司的厂房并完成流水线,以流水线作为自己的出资,与国内企业共同成立中外合资企业。法国A公司购买资产后作为出资的行为属于另一种形式的资产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