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经营原则是什么?

答:我为大家,大家为我。从技术上来说,保险可以说是最复杂的金融产品。本质上,“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其核心精神。

首先,为了确保保险的持续运作,需要建立以下机制:

1,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和分散

既然我为大家,大家为我,那就要把大量的同质风险聚集在一起。一旦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将收取的保费支付给受害方,达到分散理赔的效果。

2.科学、公正地确定保险费率。

收取多少保险费不是保险公司单方面决定的。如果收的太多,投保人就不赔,如果收的太少,就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破产。因此,保险公司通常会聘请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的精算师来计算保险费。

3.建立与保险责任相对应的准备金。

保险公司在收取被保险人的保费时,必须履行承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必须按照保险合同支付赔款。为了有足够的赔付资金,各地监管机构要求保险公司提取足够的准备金,这也要求精算师按照相关规定和审慎原则计算准备金。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的准备金将被投资和运营,而不是原地踏步。

4、偿付能力充足率监管

保险公司即使现在准备金充足,也很难保证未来准备金充足,尤其是投资于波动性相对较高的资产。假设下降几个百分点,准备金可能不够。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当地监管机构要求在准备金之外预留一定数量的安全垫,以防止准备金价值波动导致的资不抵债。法定的最低安全缓冲称为“最低资本”,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之比就是偿付能力充足率。

5.订立保险合同,获得法律保护。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风险转移交易是以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约定的。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保险公司的经营原则有自己的成本,这些成本是不确定的:

1,保险费率是统计出来的,是根据过去的数据计算出来的,和未来保险公司的情况不一样。

2.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

3.就保险公司而言,保险期间内保险事故发生越早,保险公司的成本越大。如果保险期限内不发生保险事故,基本没有保险费用,对保险公司是有利的。

另外,在保险公司的经营原则上,资金在保险公司是分散的、粗放的。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范围广,经营险种多,涵盖了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影响范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