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二手房交易流程
鞍山二手房交易流程:1。评估:去城市房产交易的核心办理评估手续,根据房屋的年限、楼层、地段确定评估价格,一般低于房屋市场的买卖价格。2.资金监管:贷款首付款要存入房产局指定的账户。现金买房的,可以自愿到房产局进行资金监管,但资金监管的金额不能超过评估价格。3.银行(公积金)贷款审批:贷款客户持房地产交易核心(建行、公积金核心)提供的贷款房地产评估报告或中行指定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买卖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购房协议、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在建行、中行、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贷款。4.担保公司担保:经批准的贷款,买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到购房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5.银行(公积金)贷款: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项划入房产局资金监管账户。6、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7.购房人拿到产权证,卖方从房产局拿到钱。《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委托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单位按项目进行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所需的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