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需要准备什么?

公司上市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申请报告,其股票已经公开发行的证明,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证明,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记录的证明。

法律依据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其股票已经公开发行。

(二)已发行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三)面值1000元以上的个人股东不少于1000人,且个人持有的股份面值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除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原企业最近三年有连续盈利记录;

(五)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