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贷款吗?
当然可以。分公司在法律上是允许签订贷款合同的,但是有一个前提,必须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还需要总行授权,因为银行在收到其贷款申请后审查其贷款申请资格时,如果没有看到委托书和营业执照,是不会认为其有资格签订贷款合同的。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时,一般应先偿还银行贷款,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1.如果公司财产在银行贷款时已经抵押,银行对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抵押财产拍卖所得也优先分配给有抵押权的银行,剩余财产属于破产财产,最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分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如果银行贷款没有抵押,属于普通破产债权,银行贷款应先支付劳动者工资后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