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有哪些程序?
公司破产程序:
1.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
3.成立清算组;
4.清算组全面接管;
5.审计公司财务,评估公司资产;
6.破产财产的清理和清算;
7.召集债权人会议;
8.撤销原破产企业登记,请求法院终止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3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