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退市

2065438+2004年4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交易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1、14.3.22、14.3.2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其决定公告之日起满五个交易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期间,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的其他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8条和第14.3.29条的规定,公司应立即就股份转板至场外交易市场进行安排,公司股票可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45个交易日内进入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转让。

公告还称,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