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这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可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两人。但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3.股票的发行和准备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应当制定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三)发行和募集股份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定章程,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发起人,其中过半数的发起人应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