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在中国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中国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或者在其名称中使用“融资租赁”字样。
中国的融资租赁行业起源于1981年4月,最早的租赁公司是以中外合资的形式出现的,最初的动机是引进外资。从7月第一家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租赁有限公司”1981到6月1997,原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有16家。
1997之后,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广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武汉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华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0年关闭)相继退市。增资扩股后正常运营的融资租赁公司有18家,主要从事公共交通、城市建设、医疗、航空、IT等行业。
融资租赁的特点
1.租赁物由承租方决定,出租方购买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在租赁期内只能租赁给一家企业使用。
2.承租方负责对厂商提供的租赁物进行验收,出租方不保证租赁物的质量和技术状况。
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通过支付租金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均无权在租赁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只有当租赁物被毁坏或被证明失去使用价值时,合同才能中止,无故毁约要支付一笔可观的罚款。
五、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对租赁物一般有两种选择:保留购买和返还租赁。如果想保留购买,购买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