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加班。上海加班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四款)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

员工在职期间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一年内,

有了证据,所有要求加班费的请求都没有仲裁时效。

劳动关系终止一年后,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仲裁时效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