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方式有什么规定?

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出资方式,应当进行评估和估价。如有高估,由所有发起人承担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完毕,只需在约定期限内缴足即可。但未提前支付的部分股权不能参与分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