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新疆兵团农一师三团开药店。我需要什么手续?没有药师证,有没有代理公司或者医药公司做?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具有合格的药学技术人员;(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设置药店,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立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1.具有药学技术人员,要求为县级以上执业药师,县级以下执业药师,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各省之间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2.县级以上有80平方米以上的适宜经营场所,仓库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县级以下经营场所原则上为40平方米,仓库为20平方米。但去年国家局放宽了农村药店的经营场所,要求20平米以上,可以满足当地管理的要求。
3万-15万元,用于购买。
这些都是必要条件。准确的说,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拟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学历、职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简历(学校和工作)。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社会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要处理的药品范围;
三是拟经营的场所、仓储设施和设备;
四是相关部门批准的门牌号(民政局下面有个地名司办公室)好像是设立经营场所和仓库的;
第五,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六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