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违法行为

保险公司违规理赔怎么处理?

一、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接责任人,以及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法律、法规不构成犯罪或情节较轻的直接责任者,依照本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类别是:

(一)经济处罚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分别给予不同等级的处罚。

(二)行政处分根据涉案金额和损失金额,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

三、责任人的区分:

(1)直接责任人。

(2)相关责任人。

(三)主要领导。

(四)重要领导人。

四、县支行(营业部)违反法律法规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行为人负直接责任。

(二)职务上与行为人有相互制约关系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科室(单位)室一般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科室(单位)正副主任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主管经理或副经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四)部门(单位)主任、副主任违法违规的,公司分管副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主要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五)区县(办事处)公司副经理违法违规的,公司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市公司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县公司经理违法违规的,市公司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

五、省、市分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

(1)行为人负直接责任。

(二)职务上与行为人有相互制约关系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3)部门一般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副科长、副局长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

(四)副科长、副局长违法违规的,公司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主要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

(5)省级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总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

(六)省级分行副行长、副行长违法违规的,主管副总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总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

(七)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有违法违规行为,总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总经理违法违规时,上级公司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六、对贪污、贿赂、回扣、挪用等违法行为给予责任人以下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一)发生违法行为,数额在10000元以下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处罚责任人300元,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00元,主要领导,被处分。

(二)发生违法行为,金额超过10000元的,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给予行政警告至行政降级处分;处罚800元,主要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500元,重要领导被处分。

七、各级公司未经统一法人批准进行投资、贷款、转贷、担保、抵押等非法使用资金的,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一)发生违法行为,金额65438+万元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主要领导罚款15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处罚500元,重要领导;

(二)违法行为,金额超过654.38+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654.38+0万元罚款,并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对主要领导罚款2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对重要领导责任人罚款1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发生违法行为,数额超过1万元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降级以上处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对主要领导罚款3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以上处分;对重要领导罚款15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延伸阅读:如何买保险,哪个好,教你如何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