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二醇的进出口
据统计,2017年,我国进口乙二醇875万吨,比上年增长15.6%,而出口仅为18万吨。来自沙特的乙二醇占2017年中国进口的44.3%。
我国乙二醇贸易以一般贸易为主,约占70.5%,主要是国内下游需求缺口较大。进口加工贸易约占13.1%。此外,保税区的倾销贸易也比较活跃,是液化产品中倾销贸易比较高的品种。但随着部分地区银行对转口信用证的限制,保税区倾销贸易份额有所下降。
2017年,我国乙二醇主要从江浙两省进口,两省进口量为743.6万吨,占全国的85.0%。其次是上海、福建等地。
我国乙二醇进口主要以仓储公司和聚酯生产企业为主,仓储公司主要为贸易商报关,因此成为最主要的进口单位。其中,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是乙二醇最大的仓储公司,其次是江苏长江石化有限公司、张家港富宝仓储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凯伦仓储有限公司、宁波宁兴液化储运有限公司和太仓杨红石化有限公司..
第二大进口单位群为聚酯生产企业,恒立、桐昆、恒逸、方圆、远东、神九、荣盛等大型聚酯厂均有较高的进口需求。这类生产企业主要与外商签订长期合同,一般按年向华东指定库区发货。这部分签约商品主要是自用,少量流入贸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