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工作,还在试用期,无缘无故被开除,该不该太冷淡?
下午好,亲爱的。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毕鑫】在澳洲工作,还在试用期,被无故解雇,没必要过河拆桥。对于持有澳门劳工准证(蓝卡)者有关跳槽、跳槽、河水过冷等问题的回答如下:劳动合同期已满未续签或无故被辞退者,无需河水过冷。澳洲有限制外籍员工跳槽的“太冷河”政策。1.合同期结束不续签的,不限制换工作。2.如果在合同期内,劳资双方协商自愿解除合同,则由小冷河跨过,即“澳大利亚政府将接受解除日后六个月内重新在澳大利亚就业。”3.如果在合同期内,被双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员工将被强制来澳工作,即“解约日期推迟六个月,不能来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