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因此,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通过国有大中型企业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明确国家和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国家按照对企业的出资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无法摆脱所有者的约束,损害了所有者的权益。
要采取包括直接融资在内的多种方式充实企业资本。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推进政企分开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
扩展数据:
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是中国经济转型成功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简政放权、合同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战略调整和重组等主要阶段。
党的十四大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为深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将十四大提出的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系统化、具体化,明确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同时指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矛盾,从以简政放权为主要内容的政策调整转向以明晰产权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制度创新。通过企业制度改革,可以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使其发挥国民经济主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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