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资金管理普遍采用“费用划分、分级核算、资金集中审批、现金流核算、收支分离”的管理方式,以“两个月资金例会制”为主要管理手段,采用“资金回收利用率、项目毛利率、项目结算率、责任成本完成率”的资金管理考核体系。
新开工项目的资金规划和管理
对于新开项目,项目部需要编制“项目资金计划”,指导材料、服务、分包队伍的招标,合理安排生产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有效控制项目债务风险。
新承接项目立项后,项目部根据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材料招标前),在15天内,按公司要求提交项目资金计划(附资金计划样本)。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业务经理和项目财务为主要编制人员,生产经理、材料设备主管等相关人员配合完成项目。
上报的项目资金计划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批准,再下达到项目部、商务合同部、物资部、设备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项目管理部、商务合同部、材料设备部在收到公司批准的资金计划后,方可开始人工、材料、设备的招标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执行资金计划。在投标谈判过程中,如因实际需要调整付款方式,应书面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报财务部。严禁相关职能部门在资金计划未制定或公司未批准前进行任何招标工作。公司将严惩违反者。
为了促进和提高基金规划的质量,每半年将对基金规划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
资金审批程序的管理
项目资金申请表由主表和附表组成。主表为项目资金计划支付审批表,附表为项目材料(设备)支付月汇总表、项目分包(劳务费)支付月汇总表、项目其他费用(包括预备费)支付申请月汇总表。项目部收到工程款后,必须填写主表和附表,清单要完整。如果项目部没有填写主表,公司将等待项目部补报审批。
如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应急资金,填写《项目应急资金支付审批表》,在项目下次收到工程款时返还给公司。
《项目资金计划支付审批表》的审批程序按照项目经理-区域财务部-区域主管领导-公司财务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当审批人不在公司时,可以跳过审批,但当区域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不在家时,需要财务部门“打电话审批”,然后上报或下载。项目部申请资金时,附表必须由项目造价工程师、材料工程师、预算工程师填写。预算工程师对劳务和分包商完成的工作量和合同应付款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材料工程师对材料采购数量和合同应付款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工程造价工程师对累计支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项目经理会审核并签字。
项目部特别是项目造价员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计划支付审批表主表的填写。要准确计算项目现金流量,必须扣除税金,按规定缴纳管理费,真实反映项目的现金流量状况。
项目经理要高度重视资金审批表,合理安排资金,使上报数据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和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转。
资金评估系统
公司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资金会议,布置工程款回收任务,确定回收责任人,总结工程款回收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工程款回收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工程款回收合同完成率、百元成本资金使用情况、累计净现金流量”等项目部资金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每年公布五次,直至工程竣工交付并与业主结算。
每次资金考核都要进行合同付款回收率考核奖惩。合同货款回收率的考核应分别以在建工程和已完工工程为基础,结合各资金会下达的催收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和净现金流贡献情况。
一、施工合同货款回收率考核方法
1.奖励考核方式:超额完成每次资金会下达的支付计划金额或完成率达到100%,同时超额完成合同支付回收率(累计)指标或完成率达到100%,净现金流贡献大;超过项目合同货款回收率(累计)指标,现金流贡献特别大的,项目收款计划金额完成率也奖励80%以上。奖励对象仅为项目经理,金额控制在500-2000元。
2.处罚考核方式:每次资金会下达的支付计划金额完成率在100%以下至60%以上(含60%)的,不予处罚,60%以下分五步确定处罚金额。50%-59%(含50%班次,下同)罚款100元,40%-49%罚款200元,30%-39%罚款300元,20%-29%罚款400元,0%-19。因支付任务过重导致完成率在罚款范围内的,只要超额完成合同支付回收率(累计)指标或完成率达到100%,则免于罚款。
二、竣工工程合同付款回收率考核方法
1.奖励考核方式:同一个在建项目。
2.罚款考核方式:每次基金会议下达的支付计划金额完成率为0%,罚款金额为100元;超额完成合同付款回收率(累计)指标或完成率达到100%的,免除违约金。合同付款回收率(累计)指标在100%以下,但项目净现金流量为正的,也免于处罚。
第三,项目经理连续三次会被罚款,然后暂缓罚款;同时暂停原项目经理竞聘和聘任为新项目经理,协助公司清欠债务,直至项目结清。
公司每公布一次百元成本的资本指标,就奖惩一次,一年奖惩五次。奖罚办法是:100元成本控制得好,就小于公司规定(主要工期包括封顶后的一个月>;100元累计成本低于72%,装修期不包括第一个月>累计使用低于80%,竣工至收回保修金累计使用低于90%)节约率超过10%且节约率低于10%但净现金流为正的,给予奖励;如果100元成本使用的资金超过公司规定,现金流为负,就要罚款。奖励金额和罚款金额将按照公司各期规定的标准或根据公司领导的决定执行。
因工程款回收合同完成率和百元成本资金使用不理想而受到处罚的项目经理,应在资金会上进行陈述,提出现金流转正的措施。
根据公司内部成本核算表的统计,计算评估项目资本指标的产值。已向业主报告但未得到业主签字的设计变更和签证工作量。自营部分增长超过50%的,收入产值按50%计算,不足50%的,暂不计算。对于没有业主签字的签证工作量,不计算收入产值和成本。
计算月收款项目和分段收款项目的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工程款回收合同完成率、百元成本资金占用指标,包括分包收款和付款、分包产值和分包成本。
对于分段收款项目,工程款回收合同完成率=(完成分段目标累计工程量÷完成分段目标合同累计应收金额-1)×100%;月收款项目,工程款回收合同完成率=(累计工程款÷成本表累计收入产值-合同规定的回收率)×100%。如果报告项目的累计损失,公式中的产值指标改为“累计总成本”。在计算当月考核指标时,如果项目部没有编制成本表,则该指标计算为零,排在最后。
对于月收款项目和分段收款项目,100元成本占用的资金=累计现金流出量÷上月累计总成本×100%。累计总成本,包括分包成本和税金,以月度成本分析表数据和预算、材料、财务会计数据为准。分段收款项目,月末或下月初收到的款项,按本月累计总费用计算。未编制成本表的,按上月累计总成本计算,本月已批准但未支付的金额相应不予计算。在计算考核指标月份的时候,项目部还没有编制成本表,而且项目已经开工两个多月了,那么这个指标计算为零,排在最后。
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统计应遵循收支比例原则。项目现金流入,包括项目支付收入(包括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用以支付项目支付的各种款项和罚款)、收取押金和出售废旧物资等现金收入。
项目的现金流出,除人工费、材料费、工程款等与项目相关的对外支付和内部现金支出外,还包括税金、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保证金、内部转移材料(内部转出减少)、内部设备和钢管扣件、龙门架等内部租赁费(采购款不算,由公司承担)、食堂用餐和提供福利费发生的医疗费用、 按规定支付的企业养老金、支付材料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汇票、甲方代项目支付的水电费、本期已批准但尚未支付的款项(下一统计期未批准支付的款项不计入累计现金流)。 项目部现金流量的计算还应包括项目部应向公司上缴的企业费用、公司的分包管理费、备料款(扣除业主对备料款的返利后流出)。
企业费用现金流量的计算方法:当(合同约定的收款率为-70%)小于按内部经济责任制(不含公司成本)应上缴的净利率时,实收企业费用=实际收款额×(合同约定的收款率为-70%);当(合同约定的收款率为-70%)大于内部经济责任制规定的净付款率时,支付给企业的费用=实际收款额×内部经济责任制规定的净付款率。
月收款项目和分段收款项目,净现金流量=累计现金流入-累计现金流出。
工程款回收责任指标完成率=实际收到的工程款÷计划回收指标×100%。
项目超额现金流有偿占用制度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鼓励项目部和项目经理提高项目资金回收率,节约资金支出,为公司做出更多的正现金流贡献,公司对项目正现金流和负现金流的超额部分实行有偿占用制度。
1.超额现金流的计算方法。
规定在建工程72%,精装修80%为考核点,因业主合同收款率高于或低于公司规定考核点的部分全部剥离。结合合资项目扣税和管理费的方法,将项目损益全部上缴公司3%,剥离未缴税产生的现金流计算超额现金流,主体工程建设期为69%,工程改造期为77%。项目完工后(以初验为界),不计算超额现金流量,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工程合同付款率70%及以上。
超额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应交税费-(项目合同支付率-69%) ×累计收款金额。
2、工程合同付款率在70%以下。
超额正现金流=净现金流-应纳税额+(69%-项目合同付款率)×累计收款额。
二、工程合同支付率。
工程合同的付款率应根据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付款率计算;分期付款合同由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和投标报价构成、中标价格等实际情况折算确定合同付款率。
三、超额现金流量利息计算公式。
考虑到不同项目由于业主的合同支付率不同,直接影响项目的净现金流水平,所以并不是对所有的正现金流和负现金流都计算利息,而只是对项目部主观努力贡献的超额现金流计算利息。以收到工程款为计算边界,以收到工程款的前一天为计算“上期超额现金流量”的时间点,以收到工程款并批准定额的日期为计算“本期超额现金流量”的时间点。如果在下一批收款的前一天,实际使用的资金超过审批额度,则按实际使用的金额计算“本期超额现金流”。计息期为当月收款至次月收款前一天的天数。
超额现金流量应计利息=(上期超额现金流量+本期超额现金流量)÷2×内部结算利率×计算天数。
四、超额现金流量利率标准。
上期和本期平均超额现金流为正,内部结算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2倍计算;如果平均超额现金流为负,只要项目整体现金流为正,就不会计算利息成本。
上期和本期平均超额现金流量为负值,内部结算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不要重复计算。如果上期和本期平均超额现金流量为正,但项目整体现金流量为负,则不计算利息收入。
超额现金流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成本处理
1.项目超额正现金流产生的利息收入,作为项目部的成本减少,单独核算。利息收入累计余额作为公司奖励项目经理两个月的资金来源。项目初验完成后,利息收入累计余额减去项目成本后仍有盈余,项目部可按公司批准的分成比例分配剩余利息收入;合并计算后,没有盈余可以分配,利息收入可以抵消项目的损失,但最终确认为盈余后仍可分配。
2.项目经理享有利息收入分配权,根据贡献大小奖励对资金回收有贡献者,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
3、项目利息成本,也视同项目部成本减少,单独核算。如果项目成本降低亏损,利息成本由项目经理在下一项目的项目成本降低中吸收(基础工程部结转到下一年度抵扣消化);如果项目成本减少有盈余,利息费用将从项目成本减少中扣除。扣除利息成本后,项目成本降低将成为亏损,亏损由项目经理在下一个项目的项目成本降低中消化,直至消化完利息成本或不再聘用项目经理。
受资助项目超额现金流和利息的计算
对于1和100%预付款项目,公司审批并下达资金使用额度。阶段项目完成后,项目实际使用的资金低于公司批准的资金数额,为超额正现金流。受资助项目超额正现金流不计算利息收入,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奖励;如果项目实际使用的资金高于公司批准的资金数额,则按月计算超额负现金流的利息成本。
2、利息费用的计算和处理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每个项目的利息收支计算清单每两个月公布一次,并在两个月的资金会上公布和确认。
资金利息按项目计算的,公司在项目开工后第一个月或第一次收到工程款前提前投入资金的,不计算利息;净现金流量和超额现金流量、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概念是在扣除项目准备资金之前不计算的。
材料设备和商务合同部应尽力提供更多合格的业务团队供项目经理选择。项目部和项目经理应在工程开工前做好资金计划,积极参与材料、设备、劳务队伍的投标,合理确定对外合同的付款率,从合同关口有效控制现金支出。
项目结算和保修回收管理
工程结算完成后,项目造价员负责与业主核对工程款,并签署对账单;项目部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收回结算款,工程结算款的收回与工程节约成本奖挂钩。如果工程结算款没有全部收回,成本节约奖就不能完全实现。
项目部应高度重视保修金的回收,加强保修期内的各项服务,为保修金的回收创造良好的条件。到期后,保修金应及时向业主收回。
为防止错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项目部(资料员)需向公司财务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单”原件,财务部或大会根据债务清偿的难易程度向公司领导提出债务清偿方案,包括实物支付、现金折扣、债务转让、法律诉讼等手段。项目经理和资料员应对未报告而失去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负责。
如因业主原因拖欠工程款,拖欠工程款的回收公司将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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