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怎么开分公司?
总行开设分行的具体流程如下:
1.公司名称核准申请:总公司需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公司名称核准申请。申请被批准后,它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开展后续工作。
2.文件材料准备:总公司需要准备一系列文件材料,包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注册资本证明、公司经营范围、申请设立分公司等。
3.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总公司需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设立分公司的申请,包括上述准备好的文件和申请书。
4.审核批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
5.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总公司经批准后,需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6.银行开户:分公司成立后,需要到当地银行开立公司银行账户,用于日常业务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不同。在开设分行之前,总公司应仔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或会计师,以确保分行的顺利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义冒充法律责任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分公司,冒充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和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