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投资集团公司的主要职责
省投资公司是省政府投资的主体,是省政府授权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资本的运营管理,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有偿使用,以及纳入财政预算和预算外管理的电力“两项基金”、邮电通信基金、能源交流基金、大化肥彩票等政府专项资金,并使其保值增值,滚动发展。
(二)按照省经济发展规划,对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社会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进行参股、控股投资,引导国内外资金参与项目建设。
(三)积极探索和开拓融资渠道,培育优质企业上市,争取国家为投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采取多种方式为重点建设项目筹集资金。
(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晰项目投资产权、先例股权项目控股权和股权经营权,加强资本运营,确保投资收益;加强债权项目监管,确保本息回收。
(五)加强对控股企业的管理,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加强对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管。
(六)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加强与各种经济成分的合作,充分发挥投资导向作用;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承办省政府和省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