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进行股票交易的特点。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一般根据《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法》的规定设立,具有以下特征:
1.证券交易所是独立的法律主体。证券交易所虽然可以由证券公司投资设立,但在法律上独立于证券公司的地位。
2.证券交易所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只为证券经纪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服务,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员不参与具体的证券交易活动。
3.证券交易所有权向证券发行公司收取证券上市费,向证券公司收取其他证券交易费用。具体收费比例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也可以通过合同约定。
公司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交易所的一种组织形式。由投资者组织的具有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证券交易所。